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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司法考试知识点:《商法1》

2019年05月17日 10:48:36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商法》是司法考试卷三中的一个模块,那么该如何更高效的完成商法的备考呢,为此坦途网精心整理了重要司法考试知识点送给大家。

法考是应试考试,不管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需要大家现在开始训练,在训练中发现不足,不断重复学习巩固知识点。作为你们路上的知心伙伴,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精心整理了商法考试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来看一下吧!

司法考试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该股东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合法继承人,该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此种情形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死亡时,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而须有其他股东一定比例的同意,或者规定继承人在符合何种条件时方能继承股东资格等。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则当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愿意取得股东资格的,其他股东应当允许。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取得股东资格,则应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的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如果该股东有数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愿意继承股东资格,则由该数个继承人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继承股权的份额。

以上是今天分享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商法知识点,做笔记也是一个相当有用的学习方法,做笔记可以帮我们构建起一个属于自己的知识框架,有利于后期冲刺时期的复习。既节省时间又能准确掌握重点。希望通过坦途网的分享,可以使更多求学的考生成功上岸,祝大家考试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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