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经济法1
法考复习任务艰巨且时间漫长,经常会让人感到疲惫和劳累,但是,内心中一定要始终秉持着战斗到最后的信念,绝不可以中途放弃。倘若产生放弃的念头,就想想之前所承受的艰辛,也就不会轻易地放弃了!更多详情可访问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
1、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该股东决议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
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本案中,公司经营目前不存在“僵局”,丙的解散主张不成立。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股东会作出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选项D错误。题干中并未提到“丙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相关事实,因此以此为由解除其股东资格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2、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
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选项C、D错误。《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据此可知,保险公司选择解除保险合同的,才有权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若保险公司选择不解除保险合同的话,则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给付保险金。
3、姜某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险费为3000元。姜某发现当网约车司机收入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辞职专门跑网约车。某晚,姜某载客途中与他人相撞,造成车损10万元。姜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合同无效
B、姜某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据此可知,本题中姜某与保险公司是在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保险合同,该合同有效。
选项B、D错误,选项C正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据此可知,姜某将私家车用于网约车并于夜晚载客,使得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据此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给姜某。姜某未履行通知义务,由此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所有的成功都不会是偶然,若想要表现得毫不费力,请你暗地里拼命努力。每一个今日的你,都要对昨日努力的自己说声谢谢,也对明日的自己说声加油。泪水可以流走,努力却不会枉费。坦途网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备考中根据以上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