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司法考试环境资源法知识梳理5
导读: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正式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资格类最难的考试,很多考生都十分担心这场考试,小编今天整理的是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环境资源法》的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国家司法考试知识点: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环境资源法知识梳理5
1.《联合国人权公约》
2.《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
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4.《南极条约》与《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7.《生物多样性公约》
8.《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9.《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与《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第Ⅲ/1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的修正
10.《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议定书》
11.《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12.《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
距离司法考试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小编今天分享的知识点,是为了让考生能够及时查看,减少整理和复习知识点的时间,把复习时间留给总结习题和考试经验。如果还想了解更多2018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请登录坦途网国家司法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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