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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资料(7)

2017年06月28日 12:19:46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整理了“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资料”,希望可以给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一些复习灵感,在考试备考阶段可以稳步提升,逐渐进步,顺利闯下司法考试这道难关。

>>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考点汇总: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资料(7)

生态保护

1.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2.各级政府对下列区域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

(3)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人文遗迹、古树名木

3.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4.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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