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法基本原则
司法考试的备考,考生需要在备考期间把握基础重点知识,特别是协调规划与统筹安排的整体复习能力。检验复习进度是否妥当、查看复习方式是否有效,以及从内心备考黄金阶段关键期,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还有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等相关资讯,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强行法,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为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法律规范,它不得被任意选择、违背或更改。
二、基本原则的特征
A.各国公认B.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所有领域C.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D.具有强行法性质
三、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
A.1945年《联合国宪章》
B.中国、印度、缅甸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其他国际文件。
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国家主权对内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2)主权早由法国博丹提出。
2.不干涉内政(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订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原则;
3.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指不非法使用武力,合法使用武力包括对对方侵略行为作的反击,联合国的授权。
7项侵略行为:
(1)武装部队侵入或攻击他国领土;由侵入或攻击造成的军事占领;使用武力吞并别国的任何领土;
(2)以另一国的领土为对象使用任何武器;
(3)封锁另一国的港口或海岸;
(4)武装部队攻击他国的陆海空军、商船或民航机;
(5)一国违反协定使用在别国驻扎的军队或违约延期驻扎;
(6)提供领土由他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7)以国家名义派遣武装团体、非正规军或雇佣军等。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自决原则,自决原则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法律根据;
6.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以上是坦途网今天分享的内容了,在复习的过程中要着重注意知识点的梳理,不能学习新的知识就忘了看老的知识,温故而知新,在备考期间如果需要大量复习资料可来坦途网直接获取,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获得相应的回报,最后坦途网祝大家备考成功,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