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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文书送达途径

2019年07月25日 10:46:40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转眼已经进入了下半年了,相信很多考生现在都已经进入了最后紧张的备考从此阶段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篇司法考试知识点,现在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司法考试的备考,考生需要在备考期间把握基础重点知识,特别是协调规划与统筹安排的整体复习能力。检验复习进度是否妥当、查看复习方式是否有效,以及从内心备考黄金阶段关键期,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还有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等相关资讯,一起来看一下吧!

(1)向外送达:

①国际条约;

②外交途径;

③使领馆(向中国人);

④诉讼代理人或代表机构;

⑤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经受送达人授权);

⑥邮寄(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6个月);

⑦公告(兜底方式,6个月);

⑧在我国领域出现的受送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确认收悉)

(2)外国向我国送达:依条约送达;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

《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和1992年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A、送达途径:外国法院——该国驻华使领馆——司法部——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受送达人

B、不能拒绝送达的理由:a、有关期限已过;b、专属管辖;c、未附有中文译本

C、受送达人有权拒收未附有中文译本的司法文书

以上是坦途网今天分享的内容了,在复习的过程中要着重注意知识点的梳理,不能学习新的知识就忘了看老的知识,温故而知新,在备考期间如果需要大量复习资料可来坦途网直接获取,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获得相应的回报,最后坦途网祝大家备考成功,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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