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知识点:刑事诉讼5
导读:司法考试的热度逐年增长,各路人员都蜂拥而至,然而如何在这么多人群中脱颖而出呢?为此坦途网准备了司法考试考点:刑事诉讼部分,以供帮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19司法考试复习已经进入黄金阶段,在这个备考关键之际,考生都开始了紧张的复习。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帮助大家顺利通关考试,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为考生整理了一些考试资料,希望考生合理借鉴。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弹劾式刑事诉讼
1.私人告诉,不告不理 ;
2.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平等;
3.在证据的采用上采用神示证据制度。
二、纠问式刑事诉讼
1.国家主动追究犯罪;
2.诉讼职能呈混沌状态;
3.实行有罪推定;
4.在证据的效力高低上注重形式化,实施法定证据制度。
5.在案件的审理上采用书面审理,无须当事人双方辩论,也无须对证据进行质证。
三、辩论式刑事诉讼
(一)基本特征
1.不告不理,审判机关不主动启用刑事诉讼程序;
2.实行无罪推定;
3.控诉、辩护在诉讼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
4.在证据运用上,采用自由心证制度。
(二)职权主义辩论式诉讼与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的细微区别
1、在侦查阶段 ;
2、在起诉阶段;
3、在开庭审理阶段 。
以上是坦途网分享的司法考试知识点,希望以上分享可以帮助各位备考的考生,想要拿到证书,可谓是步步难关,所以要把握住机会,抢先练习,备战面试,争取一次性拿下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相关信息,那就多多关注坦途网的分享吧!希望坦途网可以成为大家求学路上的得力小帮手!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司法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