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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冲刺题三

2016年12月07日 16:34:06来源:坦途网资讯站
导读:本次坦途司法考试网为考生分享,法制史考试的第三部分内容,如果考生想要学习了解,现在就可以来这里看看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啦!

法制史的学习上有多方面的内容,现在坦途司法考试网进一步为大家分享,考生可以根据这些内容进行重点知识的学习啦!

1.中华法系解体

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极大的冲击。中国传统法制开始转变成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显著特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

2.为法律近代化奠定基础

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其后民国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3.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

清末变法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促进了一部分中国人的法治观念。

4.变法修律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清末变法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真题】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09-1-57)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很多的考点考生可以学习,因此考生可以继续关注坦途司法考试网进行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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