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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易考点整理2

2018年07月12日 12:15:09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距离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仅剩一个多月的时间,相信各位考生也都进入了复习的总结和冲刺阶段了。小编贴心为大家整理了卷一《法制史》的易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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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

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

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西周的立法概况

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

四、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

(一)敬天保民

天命不可转移→天命转移给有“德”者→敬天落实到保民

(二)明德慎罚

“德” 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

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

一、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之(三)礼治思想

1、“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的尊长,核心是“忠”。

2、“礼”的基本内容(形式)――五礼

(1)吉礼:祭祀之礼。

(2)凶礼:丧葬之礼。

(3)宾礼:宾客之礼。

(4)军礼:军旅之礼。

(5)嘉礼:冠婚之礼。

3、“礼”与“刑”的关系

(1)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2)地位上:礼主刑辅。

(3)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宗法制: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礼),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二、西周的立法概况

(一)立法概况

1、周礼

2、九刑

(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

3、吕刑(又称为“甫刑”)

(1)制定背景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②赎刑是其核心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评价:

(二)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等。

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一)

(一)刑事法制

1、定罪量刑的原则

(1)矜老恤幼原则。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眚:过失;非眚:故意。 非终:偶犯;惟终:惯犯。

(3)罪刑相当原则

(4)罪疑从轻、众疑从赦原则

(5)罪不相及原则

(6)同罪异罚原则

(7)世轻世重原则:世轻世重(“三典”)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周礼·秋官·大司寇》

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二)

(一)刑事法制

2、刑罚:

赎刑

3、罪名

(1)不孝不友罪 (2)变更制度罪 (3)群饮罪   (4)失农时罪

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

(二)民事法制

1、土地所有权制度:分封制

2、契约制度

(1)买卖契约:质、剂

(2)借贷契约:傅别

3、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1)婚姻制度

(2)家庭制度: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丈夫对妻子的权利  教令权、主婚权、财产权、立嗣权

(3)继承制度(宗祧继承、爵位继承、财产继承):嫡长子继承制

(三)经济法制(自己阅读)

四、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专职司法官为司寇

地方:仿中央

(二)诉讼审判制度

1、诉讼形式:“讼”和“狱”:前者为民事诉讼,后者为刑事诉讼。

2、诉讼费:“束矢”和“钧金”:关于诉讼费的规定,民事案件要“入束矢”,刑事案件要“入钧金”。

3、证据方式:盟誓、口供等

4、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5、“三刺”之法:一曰刺群臣,二曰刺群吏,三曰刺百姓。

(三)刑罚的执行

1、公开行刑,奴隶主贵族也享有特殊待遇。

2、秋冬行刑

(四)监狱管理制度:圜土、囹圄

(1)婚姻制度

① 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

② 婚姻成立的要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③ 婚姻成立的限制:同姓不婚

④ 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⑤ 婚姻的解除:七出、三不去

七出:无子、淫泆、不事舅姑、口舌、窃盗、妒忌、恶疾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不知道小编这里的这些内容是否对即将考试的你有一些帮助呢?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到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自己,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获得更多司法考试模拟题,请关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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