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题16
>>司法考试卷一模拟练习题: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题16
1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驳回起诉
B.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C.如果当事人采用明示约定的方式,则其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将为法院所认可
D.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该合同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解析:《民通意见》第149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本题BD正确,AC错误。
17.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A项错误,对于内地与澳门间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内地管辖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而不能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院提出申请。
B项错误,对于内地仲裁机构,没有所谓的“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的限制。只要是内地仲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就适用《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即安排适用的仲裁裁决采用仲裁机构、仲裁地与准据法三重标准。
C项正确,内地与澳门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可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仲裁地法院应先进行清偿。本题中的仲裁裁决是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因此应由内地法院先执行清偿。
D项正确,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此选项依常识也能判断出来。
18.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答案:BD
解析:《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在本题当中,李某死亡时的住所地为乙国,因此,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AC错,B对。房屋为不动产,因此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因此D对。
注意:有很多考生经常把涉外继承的管辖与法律适用弄混。在此再次澄清,涉外继承的管辖为专属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则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19.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
B.常设机构原则同样适用于有关居民的税收
C.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油井、采石场等属于常设机构
D.常设机构必须满足公司实体的要求
答案:AC
解析:A项正确,常设机构原则指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的原则。常设机构原则适用于营业所得。
B项错误,常设机构原则是用于协调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原则,不适用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C项正确,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油井、采石场。而陈列、展销、商品库存、为采购货物等而保有的场所,其他具有准备性、辅助性的固定场所则不构成常设机构。
D项错误,常设机构没有公司实体的要求,比如分支构构、办事处等就能构成常设机构。
补充:常设机构原则适用于营业所得;固定基地原则和183天规则适用于独立劳务所得
2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下列哪些条件,商务部才可决定采取保障措施?
A.进口产品数量增加
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出口方倾销或补贴的结果
C.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D.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
答案:CD
解析: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是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因此A项错误,因为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只是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之一,如果只是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但并未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是不能采取保障措施的。
B项错误,采取保障措施不需要存在倾销或补贴。
C项和D项正确,当无疑义。
注意:反倾销、反补贴中所要求的损害有三类,即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适用保障措施要求的产业损害程度重于反倾销或反补贴要求的损害程度,且只有两类,即为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不包括严重阻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的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资讯,更新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更新,获取完整习题以及其他司考备考资料!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