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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国际法4

2018年03月13日 11:21:04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今天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练习题汇总,备考路遥,山高水长,还愿你能不负初心坚持下去,要相信你所有的努力都会开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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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 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

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答案】A

【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 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 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 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 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这表明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要重叠适用中国法和其所在国法。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 女应符合中国法的规定,同时不得违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

14.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 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 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测试点是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 事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的内容。该《安排》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 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 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 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 , 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因此,B 选项正确,A、C 项错误。该《安排》第二十条规定 :“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因此,不能笼统 地认为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所以 D 项错误。

15.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 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 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 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

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

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

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答案】D

【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本题的测试点是船舶碰撞损害赔偿 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 何地,船舶碰撞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 题 中 ,“安达号”与“百利号”是不同国籍的船舶,所 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即韩国法律,因此,排除 A、B、C 选项,D 选项正确。

16.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选定我国某法院作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关于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协议不得违反我国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B.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协议选择我国法院管辖

C.如与该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无权依该协议对纠纷进行管辖

D.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的测试点是涉外合同的协议管辖问题。协议管辖,这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适用的 一种管辖确定原则,它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244 条 规 定 :“涉 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 中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A、D 选项说法正确 当无疑义。另外,协议选择管辖,无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之后,都是可以的。因此,B 项说法也是正确 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协议管辖要满足三个条件:(1)书面形式;(2)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 辖;(3)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从第(2)项条件来看,C 项说法似乎也是正确的。本题司法 部公布的标准答案是 C 项,我们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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