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民事诉讼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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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该买卖合同形式上是买卖净化机,实质上也是关于净化机的交易,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
选项B错误。唐某有甲公司的委托授权,且甲公司未对净化机的单价进行限定,故唐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而非无权代理。
选项C错误。欺诈,是故意欺骗他人,使之陷于错误的行为。受欺诈而实施的行为,则是由于他人的欺诈行为陷于错误,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乙公司仅仅是提高了净化机的单价,不存在欺诈行为。
选项D正确。《民法总则》第1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提高了净化机的单价,损害了被代理人甲公司的利益,故应由唐某与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C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此处的“国家利益”指的是国家的政治利益、军事利益、经济利益及一般的安全利益,国有企业的利益不属于国家利益。因此,甲公司与乙企业(国有)订立的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乙企业不能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民法总则》第1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法》第1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可知,乙企业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生效。本案中,陈某年仅15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其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因此,本案中的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而无效。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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