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练习题及答案1

2018年11月30日 08:59:31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在紧张的备考当中,不知道各位考生复习的如何了?小编今天整理的是《民法》的相关练习题及答案,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小编的分享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司法考试模拟题: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练习题及答案1

>>司法考试精品辅导课程

一 .单项选择题

1. 在我国,典权属于( )

A.担保物权

B.用益物权

C.动产物权

D.完全物权

2.用益物权包括( )

A 地上权、地役权、典权 B.典权和抵押权 C.地上权和质权 D.抵押权和留置权

3.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需要经过他人土地而取得通行权,这一权利属于用益物权中的(  )

A 典权 B 地上权 C 地役权 D 相邻权

4.下列是法定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抵押权 C.地役权 D.最高额抵押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典权

B.国有企业经营权

C.承包经营权

D.留置权

2.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房屋典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所有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3.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

A.赵某 B.王某 C.赵某和王某 D.王某和陈某

参考答案

一. 单选题

1. B

2. A

3. C

4. A

二.多选题

1.ABC

2. AC

3. C

一. 单项选择题

1.某年2月13日,某乡政府将其所有的200亩果林发包给了张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费3000元,同日,张三预交了当年的承包费, 乡政府讲果林交给张三,由其进行经营。不久,乡政府改选,新乡长上任后,便撕毁了与张三的承包合同,将果林包给了李四,李四也预交了承包费,双方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张三和李四发生纠纷,张三以乡政府发生违约,侵害其承包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乡政府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的承包经营权由于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的李四

B.在承包期内,作为发包人的乡政府有权随时收回土地

C.乡政府擅自撕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乡政府的行为虽然违约,但张三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某村村名周某和林某为了土地耕作的方便,于2003年6月双方互换了5亩耕地,并签订了土地经营承包权互换协议,在发包方处进行了备案。互换1年后,周某认为林某的土地没有自己原来的土地肥沃,于是要求解除合同,换回土地。则( )

A.村名的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B.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应当换回

C.双方达成的协议有效,不应换回

D.以上的说法均不对

3,,下列有关讲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存在

B. 转包期不应超过承包经营期限

C. 转包期可以由转包合同自由确定

D. 转包不同于转让,转包后承包人仍旧是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

4.《物权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

A.三十年

B.五十年

C.三十到五十年

D.七十年

二. 多项选择题

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 )

A. 应当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转让效力

B. 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未经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D. 不用登记,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即可

2.1988年,某村农民张某承包了大队的一块耕地,在农忙季节,张某以节省时间为由在他承包的耕地上建了一座三十多平方米得土坯房,以便日夜耕作。大队发现后多次劝说他拆房。张某借口农忙后再拆,但农忙季节过后,张某不仅没有拆房,还全家搬入土坯房居住。并称:土地承包给个人,做什么用完全由自己说了算。有关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有权自主利用自家承包的土地

B.大队干涉张某盖房,违反了承包合同

C.张某的说法不当,应当拆除房屋

D.大队的做法是正确的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体现在( )

A. 承包经营权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后取得短期性的权利

B. 承包经营权的效力、内容、公示方法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C. 承包经营权以对物得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

D. 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法定化

4.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时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转让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未经登记不生效力

D.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也不得收回承包地

参考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物权法》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经营承包权,其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B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而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在本案中,张三作为土地经营权人,并没有转让其承包地,是乡政府擅自违约,讲土地另行发包,侵害了张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处并不存在不经登记不得对抗的问题。乡政府应当继续履行与张三的合同,李四的损失应向乡政府要求赔偿。

2. 答案:C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34、37、40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互换,况且双方已经在发包处备案,合同合法有效。周某换回土地的要求无理。正确答案为C。

3. 答案:C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其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另外,转包不同于转让,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而在转包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依旧是承包人。故本题正确答案是C。

4.答案:A

二. 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选BC。

2. 答案:CD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在承包经营关系中,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事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目的,不得擅自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各种工作物。故本题正确答案是CD。

3. 答案:BCD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承包经营权以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关于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学说上存在债券说和物权说两种不同的观点。现行《物权法》明确在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了其用益物权的性质。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4. 答案:ABD

参见《物权法》第127条、第128条、第129条、第130条、第131条。

一、单项选择题

1、 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仅限于招标、投标的方式

B、 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C、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出让合同生效时建立

D、 是无偿的

2、某开发公司将其用于商业用地开发成商品房,公开对外销售,成某购入一套商品房,成某对该房有多少年的使用期限( )

A.50年

B.40年

C.60年

D.70年

二、多选题

1、关于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的特别要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范围

B、不得设立与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垂直空间重合的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

C、不得妨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力

D、设立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妨害或者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的,应当对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进行修正

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

A、 是一种要式行为

B、 转让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

C、 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否则转让无效

D、 转让方式包括买卖、赠与或者互易等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 )

A.使用权的出让

B.使用权的转让

C.使用权的划拨

D.使用权的继承

E.时效取得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B

2、答案:D《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多选题

1、 答案:ABCD

2、 答案:ABCD

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等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当事人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这种合同不是单一的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转让,也同时伴随着在从国家取得使用权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属于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法定条件,如: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去拿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和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行程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筑用地条件

3、 答案:ABCD

分析: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有偿使用包括出让、转让取得无偿使用包括划拨和继承取得。我国没有规定时效取得。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司法考试的成绩今天刚刚公布,希望不论大家的成绩如何都可以在备考过程中多多关注小编的分享,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司法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北京上海天津更多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