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考试《刑法》重点知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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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各级党的机关以及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包括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
4.受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要指从事国有财产的承包、租赁经营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特别注意: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部门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以上人员除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还可成为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的主体。
此外还包括:(1)人民陪审员;(2)履行特定手续人民检察院特邀的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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