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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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详解】
成立条件
1.行为对象:“他人”,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行为人误认为尸体为活人而进行“杀害”的,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象不能犯,只有具有导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时(如尸体附近有其他人),才能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否则应认定为不能犯。
2.行为内容:剥夺他人生命。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之前终结。
(1)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导致其死亡;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
(2)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
(3)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3.杀人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依法执行命令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正当防卫杀人等行为,阻却违法性,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不阻却违法性,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4.责任形式: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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