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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司法考试《民法》:意定监护

2018年07月30日 15:10:36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距离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相信很多考生都面临着复习的知识点多,时间少的问题,小编今天为各位考生整理的是《民法》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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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即在法定监护之外通过当事人协议设立的监护,也称委托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附条件委托监护,是依条件成立委托合同的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附条件委托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之合同,须书面方式订立。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整理的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了。小编认为,将知识点与试题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巩固效果,才能查缺补漏,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题,请登录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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