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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题27

2018年06月14日 09:41:22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2018年司法考试的复习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此刻以及时雨著称的坦途教育网的小编,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的模拟题,做题做到无法自拔大概是最佳的复习状态,继续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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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优秀的律师要拥有很多技能,而掌握法律知识是律师展开工作基础。本文的刑法模拟题,给各位考生增加积累知识,帮助你深刻了解刑法,掌握基础知识。

(一)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形式义务四分法、实质义务三分法)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2/52) (ACD)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主要考查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

A选项,父亲对儿童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救生员对落水者有职务上的救助义务,只有二人均不救,才致死亡,对于死亡结果均具有因果关系(重叠因果),故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选项,在客观不法层面,离婚尚未生效,夫妻关系尚未解除,丈夫对于妻子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不救助导致死亡,系不作为致死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上,明知不救会导致死亡结果,对于死亡结果具有故意。对于构成要件要素均有认识,对于事实认识没有错误;误认为没有救助义务,系对行为法律性质的认识错误,属违法性认识错误,不阻却故意成立;一般公众均可认识到不救有错,属于具有认识可能性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不阻却责任。客观不法+主观故意责任=故意的不作为犯罪。

C选项,(1)在不作为义务上,只对母亲有救助义务,不救母亲系不作为行为;对于女友没有救助义务,如不救女友不构成不作为行为;(2)因为只有一项法律义务,不属义务冲突的违法阻却情况,故而不救母亲仍属不法;(3)一般可认为可能具有期待不可能等责任阻却事由,但选项已叙明“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故而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选项,(1)甲对乙当然是作为犯罪(积极的杀人行为)。(2)对于丙而言,过失引起危险之后,故意不救助,有因先前行为而引起的作为义务,故意不救助行为可构成不作为犯罪;虽有两阶段行为(过失作为、故意不作为),但因死亡结果是因不救助导致,故而认定为不作为犯。(3)当然,本选项与同类对象打击错误的情况类似,但并不相同。在同类对象打击错误中,行为人只有一行为,主观上至始至终对另一错误对象的具体结果是过失。本案中行为人先后实施了两行为,实施作为行为时主观上对错误对象是过失,但实施不作为行为时主观上对结果是故意。是另起犯意,而不是打击错误。

看了这些题目,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不要担心,接下来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将会继续为大家提供2018年司法考试模拟题内容,帮助大家不断积累考点知识。还等什么?赶快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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