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模拟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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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2/2)(C)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疑难辨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涉及隔时犯、原因自由行为、行为责任同时性原则、醉酒人责任问题。
【解析】
A选项,考查14~16周岁的刑事责任范围,以及隔时犯。已满14周岁的人对爆炸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隔时犯跨越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发生在已满14周岁之前,对此不负刑事责任;但结果发生在已满14周岁之后,在理论层面上,可认为因先前行为而负有阻止结果发生的义务,不阻止可认为实施了不作为行为,因此对不作为行为导致的结果仍然需承担刑事责任。选项A说法错误。
B选项,考查原因自由行为的认定规则。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的原理,客观行为以行为时认定,主观责任以清醒时认定,再主观客观统一重合部分认定罪名。本案中客观行为系抢劫行为(“伤害过程中”说明已实行了伤害行为,同时伤害行为也是抢劫手段),主观责任为伤害故意,主客观统一故意伤害罪;对劫财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选项B说法错误。
C选项,考查行为与责任同时性原则,承担刑事责任,只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当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就需对与该行为有因果关系的结果负责,并不要求结果发生时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丙实施投毒杀人实行行为当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尽管死亡结果发生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死亡结果与杀人行为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也应对结果负责,故而系故意杀人罪既遂。选项C说法正确。
D选项,考查醉酒人的刑事责任,以及原因自由行为的认定规则。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的原理,客观行为以行为时认定,主观责任以清醒时认定,再主观客观统一重合部分认定罪名。本案中自陷醉态,系原因自由行为。大醉后(假定无责任能力)有杀人行为,清醒时有杀人故意,主客观统一于故意杀人罪,应对此负责。选项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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