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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主观题案例分析精选试题及解析2

2019年06月14日 11:33:57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法考因为难度大,考生们一致认为是难度很大的,其通过率也是比较低。在备考的考生中,主观题案例分析一直是大家感到头疼的,下面来看坦途网整理的司法考试模拟题。

都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难,难就难在它的知识量大,考察范围广,知识点多。想要通过法考,必须有坚定的信念,以及全身心投入的心理准备。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自己合理规划,就算是案例分析也是不在话下,来试试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分析的精选试题吧!

1.王中东借给孙辰5000元,孙辰答应于2000年6月底还清。但是直到2000年8月孙辰都没有还清欠款,于是王中东就登门索要。孙辰矢口否认曾经借过王中东钱,并当场辱骂王中东。王中东一时恼怒,随手拿起椅子将孙辰打倒,致孙辰头部钝器伤,创口达10余厘米,经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并且造成后遗症。2000年12月孙辰委托其儿子孙小海(15岁)向某区公安局报案,该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理由拒绝立案 孙小海又向某区检察院要求予以解决。该检察院向该公安局提出应当予以立案的通知。该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该检察院遂根据孙小海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相应的侦查活动,而后移送到起诉部门予以起—诉,但是审查起诉的人员认为,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王中东平时没有前科,就作出不起诉决定。

于是孙辰又委托孙小海为诉讼代理人向某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中东的刑事责任,并支付其医药费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该法院予以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中东提起反诉要求孙辰偿还5000元欠款,于是法院接受了王中东的反诉请求。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遭到孙辰的拒绝。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王中东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责令被告人王中东给付自诉人孙辰医药费等费用2.5万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对于王中东提起的反诉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问: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有哪些有悖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2.李菁(女)与陈华庆(男)于1995年结婚。结婚后不久,即因陈华庆一度有外遇,夫妻双方而感情不合。1998年李菁因为企业裁员而失业,陈华庆遂经常打骂李菁。2000年5月李菁不堪忍受,向某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陈华庆的犯虐待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陈华庆要求法院主持调解,遭到审判人员庄明的拒绝,理由是对于刑事案件不能进行调解—陈华庆恼羞成怒,对李菁再次予以打骂。于是李菁跑到法院找到庄明,要求给予处理。庄明十分气愤,遂决定立即拘传琼华庆,决定对陈华庆进行教育。当天上午,法警根据庄明填发的拘传票将陈华庆拘传到法院,并关在法院的被告人候审室里。弟二天下午,庄明对陈华庆进行了教育。陈华庆表示以后再也不殴打李菁后,庄明将陈华庆释放。后来,由于李菁父母的劝告,李菁撤回了自诉。此后几个月后,陈华庆一直对李菁没有采取任何虐待行为。2001年3月,李菁与陈华庆因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此日,李菁向原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陈华庆虐待罪的刑事责任,法院于3月15日决定予以受理,并于4月20日宣判:判处陈华庆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二年;解除李菁与陈华庆的婚姻关系。

问: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3.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私营企业主纪江有严重的偷税行为。于是经过初查后,对纪江立案侦查。2000年4月14日,经该市检察长批准,对纪江进行拘传,拘传后对纪扛进行了讯问,由于纪江一直对有关事实予以否认,检察人员连夜突审,工至次日晚,纪江才对有关事实—初步承认:于是在4月16日该检察院作出拘留的决定,将纪扛羁押在检察院的羁押室中。纪江提出聘请律师,检察人员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其聘请律师。5月5日,该检察院侦查部门将纪江一案移送到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5月10日经过该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批准,决定对其决定逮捕,并经审查起诉部门批准,要求纪江的开户行冻结其存款。8月1日,该检察院向某市法院提出公诉。该法院在案件审查中发现起诉中指控的罪名所依据的事实有不清之处,遂要求将侦查、起诉中纶昕有卷宗材料和物证移送到该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公诉人发现案件有关证据确实不够充分,于是提出请求,法庭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该检察院在补充侦查阶段,认为纪江的犯罪事实确实轻微,遂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问:本案在诉讼过程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4.许家路因涉嫌强奸、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某基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某摹层法院审理。

经过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后,法院决定于7月8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并于7月7日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检察院。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许家路提出回避请求,理由是审判长李经华是被害人之一孙某的舅舅。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被告人的回避请求不当。庭审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许家路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判决于气月18月送达被告人许家路,8月5日,许家路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上诉人许家路犯罪行为恶劣,遂撤消原判决,改判为: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伤害罪,处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5.李成军涉嫌盗窃罪被某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下是侦查人员的询问笔录:

侦查人员:被告人李成军,你知道你为什么被拘留吗?

李成军:不知道。

侦查人员:你要老实交代,顽抗是没有出路的。

李成军: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侦查人员: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侦查人员:你是不是偷了邻居黄成3万元?

李成军:没有,他诬陷我。

侦查人员: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若老实交代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否则,你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问:根据上述询问笔录,请指出哪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6,楚建因与女友李丽发生口角,遂扬言教训李丽。李丽将此事告知其兄李固。李固平时就对楚建不满,就向派出所任所长的表弟梁俊揭发,举报楚建有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预备。于是,梁俊就以楚建涉嫌故意伤害罪(预备)立案,并将楚建拘留。在讯问中,楚建矢口否认有伤害的意思,当时只是一时气愤,随口说说而已。侦查终结后,该派出所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楚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遂退回该派出所,要求撤消案件。该派出所在未补充侦查的情况下,重新将案件移送至该检察院。该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楚建违法行为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就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将该决定送达该派出所。该派出所向该检察院提出复议的要求,但该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复议要求不当。而后该派出所又向该检察院提出复核要求,该检察院经复核后,遂撤消了原不起诉决定,并将楚建执行逮捕。向某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案情简单为由,经检察院同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经不公开审理后,判决对被告人楚建免予处罚。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抗诉。某中级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认为原判正确并作出维持原审裁判的判决,并当庭释放。

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中存在哪些错误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7.朱坤、林盛因涉嫌盗窃、诈骗罪被某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基层法院经公开审理后,数罪并罚判处朱坤有期徒刑12年,判处同案犯林盛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于1999年4月17日送达被告人。次日朱坤因患急性阑尾炎住院。5月15日朱坤在医院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收到上诉状后认为,已经超过上诉期间而不予受理,并将朱坤交付执行。朱坤的好友陈近得知后,向某中级法院提出申诉,理由是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判刑过重。该中级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其申诉有理,于是决定重新审理,适用第1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中发现,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明显有误,于是裁定发回该基层法院重新审理。该基层法院审理中,对朱坤、林盛一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原来的判决正确,作出了同样的判决。朱坤在上诉期间内又重新提起上诉。某中级法院在二审中就朱坤上诉的请求范围进行了审理,认为原审法院量刑过重,改判刑期为8年,由于朱坤认罪态度好,决定交付本地看守所执行。

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中存在哪些违法之处?

1、[答案提示]

(1)该公安局应当予以立案。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

(2)该检察院要求该公安局立案,该公安局应当立案。刑事诉讼法第87条。

(3)该检察院没有直接侦查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

(4)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不当。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和第142条。

‘5)由孙小海担任诉讼代理人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和第33条。

(6)法院接受被告人王中东的反诉不当。因为其诉讼请求不具有刑事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6条。

(7)法院进行调解不当。刑事诉讼法第172条和第170条第3款。

(8)法院判处王中东给付精神损失费不当。刑事诉讼法第77条。

2、[答案提示]

(1)对于李菁提起的离婚请求不能受理。刑事诉讼法第77条。

(2)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以进行主持调解。刑事诉讼法第172条。

(3)庄明作出拘传的决定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第2款。

(4)庄明作出拘传的理由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

(5)庄明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讯问。刑事诉讼法第92条。

(6)不能再行受理李菁提起的刑事自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8条第6项。

3、[答案提示]

(1)偷税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

(2)拘传时间超限。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

(3)拘留的执行应由公安机关来进行o.刑事诉讼法第132条

(4)检察人员拒绝其聘请律师的理由不当。刑事诉讼法第96条。

(5)对纪江的开户行进行冻结的批准,应由检察长来进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5条。

(6)审查起诉期间超限。刑事诉讼法第138条。

(7)法院在庭前审查阶段要求移送全部卷宗是不当的。刑事诉讼法第150条。

(8)法庭作出中止审理的决定是不对的,应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65条。

(9)检察院在补充侦查阶段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不当的,应当作出撤回公诉的决定。

4、[答案提示]

(1)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来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0条。

(2)检察院通知检察院开庭时间、地点的期间不当。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第3项。

(3)本案不应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

(4)合议庭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当。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

(5)判决宣告后送达期间有误。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2款。

(6)许家路上诉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间。刑事诉讼法第183条。

(7)二审法院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

5、[答案提示]

(1)李成军在侦查阶段不能称之为被告人,而应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2,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刑事诉讼法第93条。

(3)李成军有权聘请律师。刑事诉讼法第96条。

(4)侦查人员不能采取诱供的方式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43条。

(5)侦查机关无权处罚犯罪嫌疑人。

6、[答案提示]

(1)不符合立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3条。

(2)适用拘留不当。刑事诉讼法第61条。

(3)检察院应当即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4)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应为公安分局。因为派出所为派出机构。

(5)申请不起诉的复核应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44条。

(6)逮捕的执行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59条。

(7)法院不应适用简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2条第1项。

(8)本案应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2条。

(9)一审宣判后应当将被告人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09条。

(10)二审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7条。

(11)二审维持原审判决应用裁定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款。

7、[答案提示]

(1)某基层法院接受朱坤的上诉请求。刑事诉讼法第80条。

(2)陈近不能作为申诉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03条。

(3)某中级法院进行审理不应适用第1审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06条。

(4)某中级法院对朱坤上诉进行审理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理,不应局限于朱坤起诉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86条。

(5)对于本案判决的执行应当由监狱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

司法考试知识点很多,怎样在有效的时间里高效地学习,并且将知识学懂学透。这是对于在职考生而言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提高学习效率要学会抓重点。法考一年一次,备考时间周期比较长。所以要从基础做起,有一个自己的学习计划,每次做完题之后要把遇到的重点记下来,以免下次在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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