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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法理学2

2019年06月03日 10:37:40来源:司法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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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有利于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选项B说法正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选项C说法正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表现,也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选项D说法错误。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决策机制,不能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制度。

2、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共场所”是法官审理时进行演绎推理(内部证成)的大前提,对“公共场所”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案中,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这属于体系解释,而未涉及历史解释。

选项D错误。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的说法过于绝对,时差境别可能会导致语义的差别。

3、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监督体系分为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监督法》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如果认为司法解释违背法律,公民个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该做法属于社会监督形式。

选项B、C说法错误。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对象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选项D说法错误。《监督法》三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可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不可以直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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