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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司法考试模拟题主观案例精选1

2019年05月08日 11:55:22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如今很多人都想报考法考,又觉得法考很难,尤其是其中的一科《案例分析》。往往令考生感到头疼,下面坦途网就为大家带来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及答案。

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精心准备了案例精选分析及答案,专门为正在打算报考的考生带来帮助。案例分析往往是最令人感到头疼的一科,所以想要打通这科,就要提前多做多练多看。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战胜它!

宠物不能随便养!

基本案情

王某系本市居民,由于喜爱爬行类动物,王某在没有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一直在家饲养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避役(俗称变色龙)。2012年底至2013年初的一天,王某在本市的家中,在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向杨某出售叉角避役1只。2014年2月21日,王某于在本市的家中,在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欲出售盔甲避役37只、叉角避役2只。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盔甲避役、叉角避役均为《CITES公约》附录Ⅱ物,在我国被认定为受刑法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现今许多市民也都热衷于饲养宠物,但是并非所有的动物都适合充当宠物,特别是一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它们猎捕、购买、运输、出售都需要行政机关进行严格的行政审批,获取法定的资格方可进行,非法猎捕、购买、运输、出售上述动物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尤其是一些看似常见但实则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动物,如陆龟、避役、蛇、鹰等,广大市民更应提高警惕。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这样的行为,请予以制止,并主动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联系。如果您发现有人非法从事上述犯罪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

以上是坦途网分享的司法考试模拟题《案例精选》部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充足复习,克服案例精选的门槛。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多做题,多练习。报考的人越来越多,相对的竞争也是不小。想要在万人之中脱颖而出,不付出努力是不行的。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多多关注坦途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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