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更多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点33

2018年06月13日 10:38:07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基础的知识点掌握情况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长期重复学习。在此,小编准备了卷一法理学知识点给大家,帮助你学好基础知识,挑战高分,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开始学习吧!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辅导: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点33

>>2018年司法考试英才精品课程

想要成为一名律师,就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一个基础也是一个进阶的路径,小编相信每一位法律事务从业者都是公正无私,严于律己的表率。

【真题示例】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1/10,单选)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分析】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的区别在于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是否可以反复适用。如果一个文件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且可以反复适用,则该文件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反之,则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各类法典是典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判决书是典型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

如果一项义务对应的权利人是特定的,则该义务是相对义务。在本题中,甲和乙的抚养义务针对的权利人是其女小琳这个特定的人,故为相对义务,故B项的说法正确。

法院判令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在甲、乙和甲母之间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故C项的说法错误。

在题干提及的民事诉讼法法律关系,原告是甲母,被告是甲和乙,诉请的事项是支付甲母对小琳的抚养费,小琳并未参与该民事诉讼。故D项的说法错误。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的卷一法理学相关知识,更新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更新,获取完整习题以及其他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资讯备考资料!立即加入我们,一起学习吧!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司法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北京上海天津更多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