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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点7

2018年06月07日 11:08:51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今天是高考第1天,天气果真是很凉爽,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降雨。正在司法考试备考中的小伙伴们可要坐住了小板凳,继续艰苦的复习小编本文推送的法理学知识点吧,千万不要偷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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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为一名律师,就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一个基础也是一个进阶的路径,小编相信每一位法律事务从业者都是公正无私,严于律己的表率。

4.教育作用

(1)教育作用的对象:一般人的行为。

(2)教育作用分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通过法的强制作用可以达到“兴功惧暴”的目的,“兴功”是示范作用的表现,“惧暴”是示警作用的体现。

5.强制作用

(1)强制作用的对象: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2)法的强制作用首先表现为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其目的在于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3)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评价作用就会失去意义,预测作用就会受到怀疑,教育作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大影响。

(4)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法律乃是国家通过外部强制手段而加以保护的社会生活条件的综合。强制是法律的形式要素,没有强制力的规则是“一把不燃烧的火,一缕不发亮的光”。

(5)虽然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强制,但是强制并非保证法律实施的唯1力量,而只是最后力量。法律要得到良好地遵守,还得建立在人们自觉自愿的基础上。

(6)自愿遵守建立在人们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之上。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故,树立法律的公信力,培育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建设亟需解决的课题。

【小结】法的规范作用,是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总结如下:

规范作用指引自己的行为指引分为:个别性指引和规范性指引,规范指引分为确定性指引和有选择(不确定)的指引。

评价他人的行为评价作用有专门评价和一般的评价之分。专门评价具有法律约束力。

预测相互行为包括对如何行为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

教育一般人行为分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强制违法犯罪行为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

指自己,评别人,测后果,强犯罪,育大众

【真题示例】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1/10,单选)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分析】陈法官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四)法的社会作用

1.法的社会作用是由法的内容、目的决定的。

2.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

(1)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2)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的卷一法理学相关知识,更新未完待续,请继续关注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更新,获取完整习题以及其他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资讯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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