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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题:宪法2

2018年02月27日 17:31:09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今天的你是否比昨天掌握了更多的知识点呢?学习是需要持之以恒的,本文为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小编为广大考生准备的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练习题汇总,来给自己做一个知识水平小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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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专门人民法院。

选项A正确。这是辅导用书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

选项B错误。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军级。

选项C错误。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为基层、中级两级。

7.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B错误。我国只有在第三次修改时调整了全国和省、自治区两极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的比例。

8.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项A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而不是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选项B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选项C正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

9.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A错误。《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项B错误。《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10.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选项D错误。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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