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练习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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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
答: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具有足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即可构成,而且是既遂;失火罪为结果犯,只有实际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才构成犯罪。
2.简述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答: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的杀人行为。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后者则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应当注意,当行为人以剥夺特定的人的生命为目的,但其投毒的场所及药量决定其 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两罪的想象竞合,应以投毒罪定罪处罚。注:区分放火罪、爆炸罪与以放火、爆炸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也应从上述几方面把握。
3.简述破坏交通工具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答:(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为故意;后者为过失。
(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针对火车、汽车等五种大型交通工具实施破坏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前者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即可构成;后者则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才能构成。
4.简述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区别。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未经批准擅自制造、购买或者出售枪支的行为,即行为人本无制枪和售枪资格;后者表现为行为人本具有制枪、售枪资格,只是未按规定的数量、品种、型号等要求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且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为单位特殊主体,即 只能由依法被国家指定、确定的制造、销售枪支的企业构成。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要求是故意,不要求以出售为目的;后者则要求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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