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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练习题2

2018年01月23日 10:43:16来源:司法考试网
导读:新的一天要打起精神来冲在复习的最前线,今天坦途网司法考试频道小编给广大考生带来的是【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练习题】,本文为卷四案例分析模拟练习题,考生可在此进行自我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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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除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外,还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除了刑事责任年龄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规定:(1)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3)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 犯罪故意的构成因素有哪两种?

答:犯罪故意包含两种因素:一是认识因素,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意志因素,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1)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犯罪故意的明知应当包括法律所规定的构成某种故意犯罪所不可缺少的危害事实,即作为犯罪要件的客观事实。一是对行为本身的认识,即对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内容及其性质的认识;二是对行为结果的认识,即对行为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危害社会结果的内容与性质的认识;三是还包括对其他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如对犯罪的对象、手段、时间、地点等有所认识。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只要求行为人明知行为结果的危害社会性质,不要求明知刑事违法性。不管行为人认识到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必然性还是可能性,都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符合犯罪故意的认识特征。

(2)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表现为希望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两种方式。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抱着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该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行为人进行一系列犯罪活动所要达到的犯罪目的。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指行为人虽不是希望、不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和设法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是对结果是否发生采取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以上两种因素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故意。

8. 犯罪直接故意的特征是什么?

答:犯罪直接故意的特征有两个方面:(1)从认识因素来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明知的;(2)从意志因素来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的是希望的心理态度。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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