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前重点试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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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7年6月该厂将自产的一批成本价为55万元的高档化妆品移送至门市部,当月门市部对外销售了其中的80%,取得价税合计金额78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则该化妆品厂2017年6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0.19
B、15.80
C、10.00
D、20.00
22、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
A、外购已税低纯度白酒生产高纯度白酒
B、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小汽车
C、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
D、外购已税电池生产电池
23、甲卷烟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A牌卷烟5000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0万元;向丙零售商批发B牌卷烟2500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含税销售额为90.2万元;同时向消费者个人零售B牌卷烟400条,取得含税收入22.3万元。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10.94
B、10.75
C、10.78
D、10.87
24、下列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B、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
C、对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D、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5、税法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作了明确规定,下列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26、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属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的是( )。
A、增值税
B、土地增值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房产税
27、位于县城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从林场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8万元。甲企业将该批原木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并委托其加工成实木地板一批,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6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万元。
A、0.16
B、0.18
C、0.20
D、0.25
28、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B、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查处没收的违法收购的烟叶,由收购罚没烟叶的单位按照购买金额计算缴纳烟叶税
C、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的收购价款
D、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29、某市甲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向烟农收购烤烟叶支付收购价款220万元,同时按规定支付了价外补贴;当月将收购的一半烤烟叶加工成烟丝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60万元;将另一半烤烟叶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40万元。则下列对于甲烟草公司2017年3月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本月应纳烟叶税44万元
B、本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7.75万元
C、本月应纳增值税为24.65万元
D、本月应纳城建税为7.19万元
3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天然原油
B、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C、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D、食用盐
21、【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该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78÷(1+17%)×15%=10(万元)。
【点评】从历年考试情况分析,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经常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在一起考查,但也会单独以文字表述题进行考查,难度不大,关键在于熟记一些常考的特殊规定,此处做个小结: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
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此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该题针对“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及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除葡萄酒以外的酒、、高档手表、小汽车、游艇、电池和涂料,不属于消费税可以抵扣的范围。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的抵扣在税法上是采用列举抵扣法,即只有是税法列举规定可以抵扣的情形才可以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
(9)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
也就是说只有这9种是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情况,其他的是不能抵扣的。另外消费税的抵扣只是在生产环节,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时是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加价出售除外)。
【该题针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2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给卷烟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甲卷烟批发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90.2+22.3)÷(1+17%)×11%+(2500+400)×200×0.005÷10000=10.87(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属于热点内容,几乎每年都考查。此处要注意两点:
(1)卷烟批发环节的税率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之前的5%,而是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2)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给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该题针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
【该题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知识点进行考核】
25、【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点评】本题考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属于基础性知识,难度不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6、【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该题针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进行考核】
2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8×(1-13%)+6]/(1-5%)×5%=2.51(万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51×(7%+3%)=0.25(万元)
【点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注意价格选择的先后顺序。此处有两个易错点:
①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注意是受托方所在地税率,不是委托方。
②代收代缴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包括受托方自行缴纳的增值税。
【该题针对“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8、【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的收购金额。
【点评】本题考查烟叶税的相关规定,属于基础性知识,难度不大,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只要把握好基础内容,此类题目都是小菜一碟。此处需要说明一点,即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不是收购价款,做题时注意仔细审题。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收购价款的10%),即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该题针对“烟叶税应纳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29、【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1)应纳烟叶税=220×(1+10%)×20%=48.4(万元);(2)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20×(1+10%)×(1+20%)×13%=37.75(万元);(3)应纳增值税=260×17%+140×13%-37.75=24.65(万元);(4)应纳消费税=260×30%=78(万元);(5)应纳城建税=(78+24.65)×7%=7.1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多,但总体难度不大,有三个易错点:
(1)计算烟叶税时要考虑价外补贴。
(2)收购烟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收购价款×(1+10%)×(1+20%)×13%,注意考虑烟叶税。
(3)烟丝属于工业制品,适用17%的税率;烟叶属于农产品,适用13%的税率,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该题针对“烟叶税应纳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0、【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食用盐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点评】资源税的应税产品在近几年的客观题中考查较多,比如曾在2015年单选题中考查到,比较基础。此处要注意三点:
(1)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但以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
(2)煤层气在资源税改革前是免税项目,资源税改革后,煤层气将自2016年7月1日起征收资源税,且从价计征,税率为1%-2%。
(3)资源税全面改革,水资源也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该题针对“资源税征收范围和税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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