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中会《经济法》基础知识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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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三节 票据法律制度
一、票据法基础理论
(四)票据行为
1、概念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出票、承兑、背书、保证
2、成立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3、代理
(1)票据行为代理的成立:
(2)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3)越权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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