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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5

2019年08月30日 11:51:16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考试临近,同学们都复习的怎么样了?小编今天帮大家整理了考前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习题,帮助同学们进行复习整理,查漏补缺,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还有不到十天,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为了让考生们更好的冲刺备考,特意帮大家整理了考前知识点冲刺题,考生可以对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对自己进行全面复习检测,使自己得到提升。

【多选题】陈某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向银行借款4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该车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该轿车不再担保银行债权

B.该轿车应担保银行债权

C.保险赔款不应担保银行债权

D.保险赔款应担保银行债权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担保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2)选项CD: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收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单选题】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2009年)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答案】D

【单选题】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不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钱货两清。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C.可以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D.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

【解析】在抵押财产确定前,浮动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不论该浮动抵押权是否已经登记,也不论买受人对抵押权的存在是否知情。

【单选题】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保证合同已经成立。(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甲并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乙银行不享有质权,更无从主张质权。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抵押的有( )。(2015年)

A.应收账款

B.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D

【解析】选项AC:应收账款、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不能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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