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1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还有不到十天,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为了让考生们更好的冲刺备考,特意帮大家整理了考前知识点冲刺题,考生可以对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对自己进行全面复习检测,使自己得到提升。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2017年)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高等院校
【答案】ABD
【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虽未在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亦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B:只要在境内成立,即为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
【答案】×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4.甲公司于2016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
【答案】√
【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在本题中,由于房产位于中国境内,转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不论乙公司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该项所得均应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12年)
A.红利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利息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C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扣除;(2)选项B: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8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的使用权,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不含税)。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2013年)
A.250
B.200
C.150
D.100
【答案】D
【解析】(1)本题配方使用权转让费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10%=100(万元)。
以上就是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全部重点了,接下来坦途网小编还会持续更新新知识,坦途网还有更多您想了解的考试快讯,请多多关注坦途网。现阶段冲刺备考,希望大家不要松懈,要坚持每天背诵知识点,巩固复习,坚持到考前,相信大家会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508-30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408-30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308-30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