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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经济法常考知识点分享6

2019年05月23日 09:52:27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如果你是正在备战19年中会的考生,如果你们还没有合适备考资料,那就看看今天小编的分享吧!这是一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分享内容,赶紧收藏吧!

在19年中会的备考过程中,为了帮助广大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生顺利拿下中级会计证书,更好地把握复习节奏,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特意整理了这篇知识点分享,希望你们可以有所收获!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1节 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与分类

1、书面凭证概念

广义证券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商品证券

狭义证券资本证券

(1)股票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债券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单位发行的一种债权凭证

(3)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投资人持有基金单位的权利凭证

(4)认股权证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份的权利凭证,不是权利证明

(5)期货跨越时间的交易方式

(二)证券市场

1、结构

(1)交易所市场“两所三板”:

①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②三板: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

【三板】

A. 主板市场:全部的上交所+部分的深交所

B. 中小企业板块:深交所;是主板的组成部分;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针对流通股本规模较小、业绩突出、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

C. 创业板(二板市场):不同于主板市场;要求有所宽松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①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不设财务门槛)

②未来发展: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③主要目的: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

(2)、主体分类

(1)证券发行人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的单位:

(2)投资者①机构投资者:

②个人投资者:

(3)证券中介机构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服务:

(4)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机构

(5)证券自律性组织通常是指证券业行业协会

(6)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略)

(四)证券法(略)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啦,你都掌握了吗?考试结束之后,如果你们还想了解有关如何进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的资讯,请继续关注小编。所以小编希望大家能够跟着我们一起学习,不要浪费时间,努力备考,争取早日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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