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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考规则

2019年08月09日 14:36:52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今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调整啦,考试新增第三个批次,这说明考生人数增多,难度也会增加,但小伙伴们也要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相信自己肯定能成功的。

八月中下旬就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了,到了这个阶段,小伙伴们是不是开始最后冲刺复习了呢?但是在紧张的备考之余,还是要多关注考试动态和资讯,不要错过任何有关考试的信息,大家也可以关注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获取一手资讯。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考规则

第yi条 为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巡考工作,依据会计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巡考人员,是指受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派,对考试组织、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对派出的巡考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巡考人员对派出机构负责,履行考试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条 巡考人员应熟悉会计资格考试政策、规定,认真负责,不徇私情,遵守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相关规定。

第四条 巡考人员在考区、考点、考场巡视时,应当佩戴考试管理机构制发的统一标识。

第五条 巡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巡考工作。

第六条 巡考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监督检查被巡考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包括考区、考点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工作机制等。

(二)监督检查考点(场)布置情况,包括考点(场)设置、考点(场)考试机设备、机位设置、网络环境、电力保障、视频监控设备等。

(三)监督检查考试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及效果等。

(四)监督检查考试实施情况,包括防范考试作弊措施,考点(场)秩序,考场考风考纪,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

(五)协助被巡考地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听取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对会计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 巡考工作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提交巡考工作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会考〔2016〕4号)同时废止。

距离今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越来越近,考生们现在肯定很紧张,大家为了通过考试都进行了长时间的备考,其中的辛苦只有自己能体会,但是这也正是检验大家学习成果的时候了。如果现阶段大家还没有信心,就应该抓紧最后时间冲刺一次了,争取尽自己的努力取得想要的成绩。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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