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及详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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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51.关于保证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B.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一般保证
C.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D.一般保证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
E.一般保证是指债权人必须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
【答案】ACE
【解析】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其中,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2.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B.抵押人不再负有保管抵押物的义务
C.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效
D.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只需通知抵押权人即可
E.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
【答案】AE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53.施工企业从银行贷款,可作为质押担保的有( )。
A.汽车
B.土地
C.土地所有权
D.支票
E.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答案】DE
【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库、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54.以下造成损失的事件中,依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应由保险人支付损失赔偿金的有( )。
A.地震造成的工程损坏
B.水灾的淹没损失
C.气温变化导致材料变质
D.施工机具的自然磨损
E.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本身损坏
【答案】AB
【解析】建设工程涉及的险种较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货物运输险等。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①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CDE三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55.《合同法》规定,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罚款
D.记入不良信用名单
E.对经办人进行行政处分
【答案】AB
【解析】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同,也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三种。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56.关于迟到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一律视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要约人仍可通知该承诺有效
C.非受要约人责任延误到达的承诺,仍是有效的承诺
D.非受要约人责任延误到达的承诺,要约人可以不接受该承诺
E.迟到承诺的法律效力与迟到承诺的原因无关
【答案】BD
【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57.某建设单位以无资金为由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建设单位对甲单位的一项债权到期,但建设单位表示放弃。关于施工企业行使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施工企业可以行使代位权
B.施工企业可以行使撤销权
C.施工企业应以建设单位名义行使权利
D.施工企业应在知道建设单位放弃债权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
E.施工企业行使权利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
【答案】BDE
【解析】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58.关于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无说明免除其责任条款的义务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采纳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格式条款
【答案】AC
【解析】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59.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同
D.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的合同
E.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答案】ABC
【解析】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有权责令改正,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并对单位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E项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60.《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双方仍有约束力的条款为( )。
A.履行期限条款
B.结算条款
C.清理条款
D.质量条款
E.违约责任条款
【答案】BC
【解析】合同解除,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解除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应当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61.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B.当事人不可以约定按损失额计算违约金的方法
C.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同时请求赔偿损失
D.只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
E.只要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
【答案】ADE
【解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额的赔偿办法。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采用。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则应当按照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二章。
62.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有( )。
A.招标代理业务
B.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C.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
D.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人选的“专家库”
E.专业齐备的评标专家
【答案】ABCD
【解析】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③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63.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目的有( )。
A.保证投标人具备完成招标工作的能力
B.简化招标程序
C.减少评标工作量
D.降低招标费用
E.确保招标人满意的投标人中标
【答案】ACE
【解析】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公开招标时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一是保证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的要求;二是通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批申请投标人,再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以减小评标的工作量。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对象有( )。
A.招标代理机构
B.招标人
C.评标委员会
D.中标人
E.未中标的投标人
【答案】BD
【解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5.关于监理合同性质和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
B.监理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
C.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D.监理合同的标的是工程
E.监理合同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答案】ACE
【解析】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除具有委托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①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②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③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察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部分内容已移至科目三《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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