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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法律》重要考点3

2018年12月29日 10:33:12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2019年税务师考试现在正在紧张的备考中,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关于涉税法律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各位能够认真复习小编整理的知识,顺利通过明年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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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适用

2.不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3.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解释】

从轻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依照处罚的下限或者略高于处罚的下限给予处罚,但不能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给予处罚。

【举例】《发票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件

(2)行政处罚幅度:

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多选题】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适用的规定包括( )。(2007年)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违法的,不予处罚

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C.被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D.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BE

【解析】(1)选项A:已经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论是否初次),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2)选项C:《行政处罚法》中没有“从重处罚”的规定;(3)选项D:违反“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以上就是今天整理的全部内容,小编认为知识点的学习必须要和试题相结合,这样才会记得更加牢固,后续如果在复习阶段想了解更多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就登录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获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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