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冲刺考点5
导读:2019年税务师考试现在大家复习怎么样了?现在这个阶段应该是在进行知识点的学习吧,今天小编也为大家带来了关于税法二的考点汇总,希望能够为现阶段的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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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反向列举):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解释】研究阶段已经费用化的扣除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不能重复扣除。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存货的税务处理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客观题)
以上就是今天整理的全部内容,考点最终要通过试题进行练习巩固,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税务师考试模拟题,那就要继续关注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了,小编祝愿大家的备考之路可以进展的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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