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

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知识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更多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法的效力

2018年06月26日 10:48:20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认真复习税务师考试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仿佛昨天才刚刚打开书本开始复习。本文的《税法一》知识点继续分享给大家,还是老样子,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继续加油吧!

>>2018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法的效力

>>税务师辅导培训

【知识点】税法的效力

基本分类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1.税法的空间效力

①在除个别特殊地区外的全国范围内有效。

②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

对法律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有从旧、从新、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四个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税法实体法多采用从旧原则,禁止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税收程序法多采用从新原则,不仅便于税收征管,也对纳税人的实体权利不构成损害。在税法实践活动中往往还坚持“有利溯及”的原则,既在对纳税人有利的环境下,坚持税法使用上的“从轻原则”。

3.税法对人的效力

①属人主义原则

②属地主义原则

③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这些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讲的关于税法的问题,学习不是死记硬背,而是帮助我们找到适合自己的事业,是帮助我们的一种途径。更多精彩的关于税务师考试知识点相关复习资料,就在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税务师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