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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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税法依据宪法原则或精神制定。
2.税法与民法
联系: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区别: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其调整适用原则不同、调整程序和手段不同。
3.税法与行政法
区别:税法为义务性法规,而行政法多数为授权性法规。税法具有分配性质,参与经济的深度广度超过一般行政法。
4.税法与经济法
税法为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多数为授权性法规。
解决争议方式不同。
5.税法与刑法
调整对象不同——刑法调整犯罪和罪犯惩罚问题;
法律性质不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刑法是禁止性法规;
法律责任不同——税法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刑事责任采用自由刑和财产刑二种。
联系: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司法调查程序一致。
6.税法与国际法:国际法高于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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