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

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知识文章
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更多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2017年07月28日 20:14:14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各位报考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今天是不是依旧按时复习了?今天小编继续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各科模拟练习题、高频考点等相关资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考试知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知识点: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税法依据宪法原则或精神制定。

2.税法与民法

联系:税法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区别: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及其调整适用原则不同、调整程序和手段不同。

3.税法与行政法

区别:税法为义务性法规,而行政法多数为授权性法规。税法具有分配性质,参与经济的深度广度超过一般行政法。

4.税法与经济法

税法为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多数为授权性法规。

解决争议方式不同。

5.税法与刑法

调整对象不同——刑法调整犯罪和罪犯惩罚问题;

法律性质不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刑法是禁止性法规;

法律责任不同——税法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刑事责任采用自由刑和财产刑二种。

联系: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司法调查程序一致。

6.税法与国际法:国际法高于国内法。

多报名信息、成绩查询、证书领取、备考信息、考试大纲等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税务师考试培训课程免费试听

预约免费体验课

教育顾问会第一时间安排您的体验课!

课程预约立即提交
最新文章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