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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征收程序

2017年07月27日 19:07:09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各位报考了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最近复习得怎么样了,可千万不要因为天气炎热就有所懈怠,小编将持续为大家分享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模拟习题、高频考点等相关资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考试知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征收程序

知识点:税收征收程序

1.税款征收: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依法核定。

(2)欠税管理制度: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适用情况

具体规则

退还

正常情况下多缴
技术原因的多征
计算错误的多缴

应退金额:多缴税款+利息
有欠税:先抵顶欠税和滞纳金
无欠税:可按纳税人要求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追征

税务机关责任

追征期:3
追征金额:税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责任

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为5年,偷税、抗税、骗税的为无限期
追征金额: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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