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执法
>>考试知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执法
知识点: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特征
1.税收执法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税收司法具有被动性,“不告不理”。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赔偿。
(二)税收执法基本原则
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
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
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性行政行为。
(三)税收执法监督
1.特征
(1)税收执法监督主体是税务机关。
(审计机关监督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范围)
(2)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行政相对人)
(3)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职务行为)
事前监督——如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事中监督——执法权力分解,相互制约。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事后监督——如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
2.税收执法检查
特点: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等。
【提示】
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税务查纳税人
税务执法监督、执法检查:税务自查
更多报名信息、成绩查询、证书领取、备考信息、考试大纲等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财务管理环节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资本公积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增值税征税范围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