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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医疗机构个税

2017年07月15日 18:16:19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距离税务师考试还有近四个月的时间,你复习得怎么样了?复习到第几轮了?各章节的知识点有没有整理出来清晰的思路?小编现在为各位考生重磅分享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点汇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考试知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医疗机构个税

知识点: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2.医生或其他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应按照“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3.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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