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考试知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 |
|
1.托收承付方式 |
办妥托收手续时 |
2.预收款方式 |
发出商品时 |
3.需要安装和检验 |
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
4.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 |
发出商品时 |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
收到代销清单时 |
收入金额确认 |
|
1.售后回购 |
(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2.商业折扣 |
扣除商业折扣后金额 |
3.现金折扣 |
扣除现金折扣前金额确定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4.销售折让 |
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
5.以旧换新 |
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6.买一赠一 |
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更多税务师考试的试题请持续关注坦途网税务师考试频道。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财务管理环节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资本公积08-23
- 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重点:增值税征税范围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