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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股息红利

2017年07月05日 17:55:27来源:税务师考试网
导读:备考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现在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为大家重磅分享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必备考点,有需要的考生快来看一下是否有你还没有掌握的知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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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股息红利与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如取得境外的股息红利,要按25%计算抵免限额,境外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差额部分补交所得税。

2.境内的机构场所: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按25%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如取得境外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股息红利,要按25%计算抵免限额,境外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差额部分补交所得税。

3.境外的外国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一律全额按10%交企业所得税。 境外的股息红利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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