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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考试院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

2019年08月23日 14:31:31来源:自学考试网
导读:现在正是2019年10月自考的备考阶段,如果你已经开始冲刺了,就找一些稍微有难度的题目来做吧。今天就先看看自学考试政策有哪些吧,希望你们喜欢!

自考的备考中,必不可少的除了备考资料的积累外,还要一些自考政策类资讯的获取。今天小编为帮助你们更好的了解考试,特意整理了一篇自考政策,希望你们喜欢。考试结束之后你们可以立即来坦途网自学考试频道获取自学考试成绩查询资讯哦~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七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15日起关闭。

一、丢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二、丢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三、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

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五、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六、自学考试学历认定;

七、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主楼一楼(58路公交车河北公共资源中心站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原业务办理大厅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7月15日为办公设备搬迁、系统调测时间,暂停办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七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电话:0311-66635330(7月16日启用)。

地址、线路指引咨询电话:0311-66635333(政务服务大厅主楼一楼服务台)。

特此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另外,自学考试是有抵免政策的,同学们在大学可能会有考一些计算机、外语方面的证书,这些一般来说在自学考试中是可以抵免一些课程的,加速考试的进度,是不是很意外呢?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备考过程中如果还需要其他备考资料,可以继续关注坦途网!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坦途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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