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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易混题1

2019年07月04日 14:06:23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距离中会考试还有一段时间,现阶段如果还有一些基础知识没弄明白,就需要考生抓紧复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重点知识,多做考试真题和模拟题巩固知识。

许多考生对中会《经济法》中公司法和证券法考点有很多疑惑,在做题过程中总是容易混淆知识点,答不对试题。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今日为你带来的就是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易混题,大家要认真审题,分清考察的知识点,才能弄明白出题意图,做对题目。

【例题·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项A大于1/10,正确)、1/3以上的董事(选项C大于1/3,正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选项D,设有监事会应由监事会提议,不能由监事提议,错误),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该规定。

【例题·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D

【解析】(1)选项AC: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6%,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1%,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选项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da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da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di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C:最da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C: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选项B: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答案】D

【解析】(1)选项A: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选项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选项C: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4)选项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根据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选项BCD: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例题·多选题】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5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拟为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甲公司与不知情的丙银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经查甲公司章程规定,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公司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B.甲公司董事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C.甲公司与丙银行的担保合同无效

D.甲公司与丙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效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C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例题·多选题】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前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2)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3)选项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4)选项D: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今天小编分享的易错题都弄明白了吗?虽然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会存在这种混淆题迷惑大家,但其实只要弄清楚出题意图,熟练掌握每科知识点,就能轻易地作出题目,这种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这就需要考生平时在做题中要注意细节,不要粗心,认真审题,才能答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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