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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

2018年10月08日 10:29:50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2019年的中级会计考试虽然还有一段时间,相信有很多同学已经开始准备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考试的练习题,小伙伴们快快练起来吧,愿你们在明年的考试中可以超常发挥。

>>中级会计考试练习题: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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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已经到期,但乙一直宣称没有能力偿还。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丙享有50万元的未到期债权;乙因在一次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可获得赔偿80万元;财产损失可获得赔偿30万元;因继承关系取得父亲存在银行的1万元存款。乙对上述债权均怠于行使。根据合同保全措施的规定,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  )。

A.乙对丙的50万元债权

B.人身伤害赔偿80万元

C.财产损失赔偿30万元

D.继承的银行存款1万元

【答案】C

【解析】(1)选项A: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D: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P239)

2.张某为了做生意,先后向好友林某借款总计300万元,二人约定张某于2014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张某的生意越做越大,2014年12月3日林某在报纸上得知张某于2014年12月1日赠与女友价值400万元的别墅一栋,而2014年12月31日张某没有还款,故林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林某应在2015年12月3日前主张撤销

B.林某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主张撤销

C.张某的赠与行为被撤销之后,其女友自被撤销之日起丧失对别墅的所有权

D.林某只能在借款到期之后才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

【答案】A

【解析】(1)选项A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选项C: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的,其行为自始无效;(3)选项D: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不管债权是否到期,债权人均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P239、P240)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但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C.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低于市场价70%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答案】C

【解析】(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其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选项D缺少了受让人知道的条件,所以不选。其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A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不选。其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C正确。(2)选项B所述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P238、P239)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试题,是不是对你们很有帮助呢,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会继续为大家更新更多的试题,在这一年的备战中,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小编会一直陪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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