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练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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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在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例题·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应试指南391页第5题)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即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该选;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因此选项C和D的说法是错误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
B.发行优先股应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原价
C.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和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向优先股支付股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的表述均正确。
【例题·单选题】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的是( )。(应试指南70页第12题)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普通股相关的内容
B.—次或累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C.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发行普通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股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应试指南64页第11题)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应试指南58页例题13)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应试指南387页第4题)
A.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选项A不正确;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C正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选项D正确。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应试指南63页第3题)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 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 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选项A错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D错误。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选项B正确。
【例题·判断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当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应试指南407页第2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给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可以选择不转换)。
【例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再担任董事。D当选。
【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经理同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先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选项AB错误)。如果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
B.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
D.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所以A、B选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所以C选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3)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所以D选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
B.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C.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列为资本公积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因此选项AB的说法正确。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因此选项D正确。
【例题·单选题】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一定方式,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下列关于公司分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分立后的公司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公司分立应由董事会作出批准与否的决议
C.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2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D.公司分立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分立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
【例题·多选题】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前述法定事由。
【例题·单选题】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相关人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相关人员的是( )。
A.公司股东 B.公司董事 C.公司监事 D.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解散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且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的,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法院应予支持。
【例题·多选题】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解散、清算组成立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由董事组成的清算组
B.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董事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D.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选项A错误;(2)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选项B正确;(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选项C错误;(4)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选项D正确。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无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2)不能。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题目中乙公司是甲上市公司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3)不合法。根据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出席会议的6个董事中有4个是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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