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习题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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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公司改变经营范围,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
2、人合公司的财产及责任与股东的财产及责任完全分离,其不以自身资本为信用基础,法律上也不规定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股东可以用劳务、信用和其他权利出资。( )
3、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要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4、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5、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6、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
7、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8、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等,但不包括公司的副经理。( )
四、简答题
1、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协议内容为:
(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公司以货币200万出资,并以设定抵押权的价值500万元的厂房出资,研究所新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500万元(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2)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分别由双方按出资比例选派。董事长由食品公司推荐,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直接任命。
(3)双方按5:5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支付设立费用,分担风险。甲公司于2015年4月登记成立,并指派丁某做公司董事长。丁某聘任汪某作为公司经理。食品公司方面的某一董事王某称,有证据证明丁某原是研究所下属公司的承包人,承包期因贪污行为曾受到刑事处罚,2003年3月刑满释放,且于1年前向朋友借钱5万元炒股,被套牢,借款仍未还清。另外汪某原先担任某公司的经理,由于管理水平低下,致使该公司经营困难,该公司于2014年3月宣告破产。根据上述两个理由,董事王某认为丁某无权做董事长,汪某无权担任公司经理。
(4)食品公司方面另一些董事怀疑公司账目有假,有3人退出董事会,其中一名董事B提出,现董事会成员已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更换公司领导。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食品公司与研究所的协议中,有关出资方式及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 、丁某是否有资格做董事长?并说明理由。
<3> 、汪某是否有资格做公司经理?并说明理由。
<4> 、董事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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