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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第8章

2018年04月23日 09:24:16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此次分享针对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希望大家能全面复习,积极备考,取得理想成绩,全面的掌握知识,充分准备,才是解压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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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预算法律制度

(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掌握专利法律制度

(四)掌握商标法律制度

(五)掌握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方式

(六)熟悉国家出资企业

(七)熟悉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

(八)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1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和《预算法》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法》意义上的预算,是指国家预算或财政预算,即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

(二)《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

1、出资人和所有权人。

企业国有资产是由国家出资形成的财产权益,因而,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2、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

(1)国务院是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代表;

(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1)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

(2)各级政府的监督;

(3)社会监督。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权利主体对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狭义的知识产权和广义的知识产权。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是指狭义的知识产权。其特点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一、专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专利权与专利制度

(二)专利权的客体

第四节 政府采购法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也有例外情形。

一、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非营利事业法人。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以上就是本次给大家分享的《经济法》第8章考试大纲内容,金融法律制度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需要了解一些的。更多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相关内容,就在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快快点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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