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考试《经济法》科目精选模拟题3
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温馨提示大家中会考试即将到来,考生要做好考试准备,现阶段除了巩固重要考点,重新温习,还要时刻保持愉悦的心情,因为心态在考试中也是很重要的,今天就听取小编意见,保持心态练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题吧。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是( )。
A.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
B.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C.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D.公司连续3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答案】A
【解析】(1)选项BC:受损的是公司利益,属于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情形,股东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是应考虑情况是否紧急,先依法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董事会或监事会起诉。(2)选项A:属于典型的股东直接诉讼,股东以个人名义直接起诉即可。(3)选项D:分红权的确是股东个人权利,但连续3年盈利而不分红并不一定侵害股东利益,尚不能确定股东可以直接起诉。
【学员高频疑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为什么不能直接起诉?
【单选题】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规定时间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虽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但一直未向公司交付房屋;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须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选项B错误),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吴某一直未向公司交付房屋,未尽出资义务;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因此,郑某只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2016年)
A.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D.公司董事长辞职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如果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在收购中涉及股权分布的问题,不可能出现“暂停上市”,要么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要么终止上市)。(2)选项D:董事长辞职,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提交临时报告并依法披露,但不会直接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题是现阶段很重要地测试大家水平的方式,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备考,也到了检验大家知识成果的时候了,所以今天更新的内容大家务必要全部掌握,既能查漏补缺,又能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但是做题之后一定要反思总结,在思考中进步、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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