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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会考试《经济法》科目精选模拟题2

2019年08月22日 14:43:24来源: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读: 学习就像过山车,充满了激情。距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只有不到二十天了,考生的心情也很忐忑,今天就学习精选试题冲刺一下吧。

坦途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温馨提示大家中会考试即将到来,考生要做好考试准备,现阶段除了巩固重要考点,重新温习,还要时刻保持愉悦的心情,因为心态在考试中也是很重要的,今天就听取小编意见,保持心态练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题吧。

【例题•简答题】

2011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以劳务出资;乙出资5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2013年1月8日,A企业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货款80万元,收到货物后7日内付款。2月26日,A企业如约收到货物,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付款。

4月,乙因发生车祸瘫痪,退出A企业,并办理了退伙结算。

7月,丙未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C银行借款15万元。

8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丁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

9月,B公司向A企业催要上述到期货款,因A企业无力偿还,B公司遂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B公司又要求丁承担全部责任,丁以债务发生时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是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未作特别约定,丙可以出质。

【问题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A企业对B公司负担的债务发生在普通合伙人乙退伙之前,乙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问题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丁应该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题是现阶段很重要地测试大家水平的方式,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备考,也到了检验大家知识成果的时候了,所以今天更新的内容大家务必要全部掌握,既能查漏补缺,又能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但是做题之后一定要反思总结,在思考中进步、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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